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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最适用的评估对象范围是什么

2014-02-17 16:17:12      点击:

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最适用的评估对象范围是什么


    重置成本法是房地产评估方法中的一种,重置成本法适用于可复制、可再生的资产,下面安徽中正房地产评估公司为您整理了重置成本法的定义及适用评估对象的特点及范围。

重置成本法的定义

    重置成本法,就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重置成本法最适用的评估对象范围是什么

    根据重置成本法的特点,最适用的范围是没有收益、市场上又很难找到交易参照物的评估对象。例如:学校、医院、教堂、公路、桥梁、涵洞等。这类资产既无法运用收益现值法,又不能运用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唯有应用重置成本法才是可行的。

重置成本法适用评估对象的特点

    (一)可复制、可再生、可重新建造和购买的,具有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特性的单项资产。例如:房屋建筑物、各种机器设备,以及具有陈旧贬值性的技术专利、版权等无形资产。

    (二)可重建、可购置的整体资产。例如:宾馆、剧院、企业、车间等。但是,与整体资产相关的土地不能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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