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Contact
搜索   Search
你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合肥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物业收费标准或两年评估一次

2014-11-20 20:45:42      点击:
合肥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物业收费标准或两年评估一次


    合肥市目前有将近一半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这些小区大多为回迁房、单位自建小区和老旧小区,以后将通过街道和乡镇的整治,实现这些小区的物业管理全覆盖。昨日,合肥市政府常务会初步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后物业收费标准可能两年评估一次,并适时做出调整,物业进小区要先交保证金,以防止其私自撤离。


合肥市所有小区都将有“管家”


    “现在合肥市有一半的小区没有物业管理,以后这些小区都要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昨日,合肥市房产局局长汪菊喜透露出的合肥市物管现状让人吃惊。要解决这种现状,将考虑通过基层政府负责、财政补贴,实现全市物业管理全覆盖。


    目前合肥市有1206个小区实施了物业管理,有效资质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710家,物业从业人员近10万人。但有物业服务的小区只占了所有小区的一半。“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主要是老旧小区、回迁房、单位自建小区。”汪菊喜告诉记者,这些小区因为历史原因,管理难度较大,和其他小区比,大多存在环境脏乱差的现象。


    根据意见,以后将由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老旧小区整治和后续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小区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对于规模较小的小区,则可以用“统一打包”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因为长期无人管理,这些小区大多没钱聘请物业公司,对此,合肥市将采用“财政补一点、公共收益贴一点、业主交一点”的方式,解决经费不足难题。


    物业公司私自撤离,造成小区垃圾成堆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为此,合肥市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保证金制度,物业公司进小区要先交保证金。


    同时合肥市还将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紧急情况时支用维修资金的快速通道,简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合肥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数额的预算资金作为应急使用资金。


    此外,物业管理工作的资金保障纳入财政预算,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巩固和延续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处理住宅小区因公共设施设备损毁、物业非正常撤出等突发性公共事件,推动物业管理全面覆盖。


    此外, 经法院确认,物业公司不履行服务合同,或业主恶意欠交物业费,都将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这将限制物业公司以后参与招投标,而业主信用不好,可能会影响就业和贷款等。


合肥市物业费标准两年一评估


    物业难收费一直是困扰物业管理的难题,其中业主对物业管理不满意、收费与服务不符是造成业主拒交费用的重要原因。根据意见,物业收费将随着工资标准、消费价格等因素波动。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物业公共服务平均成本、最低工资标准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等情况,制定相应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并向社会公布。


   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的性质和服务内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公共服务费、小区车辆停放费、装饰装修垃圾清运费可实行政府指导价;非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以及满足部分业主、物业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等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合肥市物价部门将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每两年对物业服务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本文地址:http://www.510pg.com/html/5804794542.html